厦门粗粮王饮品科技有限公司因假造虚伪计税根据的税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罚5000元。
我国经济网北京5月6日讯 近来,信誉我国网站更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厦税一稽罚﹝2022﹞262号)显现,厦门粗粮王饮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假造虚伪计税根据的税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榜首稽查局对该公司罚款5000元。
经我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厦门粗粮王饮品科技有限公司为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而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又为可口可乐(我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交税人、扣缴义务人假造虚伪计税根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交税人不进行交税申报,不缴或许少缴应交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许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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