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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超市买到一瓶过期饮料男人获赔1004元
时间: 2024-04-03 08:56:15 |   作者: 国际足联竞猜/水品类

  现代快报讯(记者 邓雯婷)许多人在超市买完食物后,并没有习气去看生产日期。小黄在南京某超市花4元买了瓶饮料,回家后发现滋味怪怪的,一看生产日期,本来过期了。他将某超市告上法庭,索赔1004元。近来,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一事例。

  现代快报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小黄以为某超市的行为归于出售明知不符合食物安全国家规范的食物,他恳求法院判令某超市补偿货款4元,并补偿1000元。庭审当天,某超市并没有到庭辩论。

  法院以为,运营明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顾客除要求补偿相应的丢失外,还可以向运营者要求付出价款十倍或许丢失三倍的补偿金;添加补偿的金额缺乏1000元的,为1000元。小黄供给的涉案产品以及购物发票可以证明,他在某超市以4元的价格购买了涉案产品一瓶,且按照产品外包装显现,涉案产品在某超市出售给小黄的时分已超越保质期。某超市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与诉讼,应视为其抛弃举证、质证的诉讼权力,并承当对应的法令结果。综上,某超市向小黄出售了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产品,小黄要求其交还货款并付出补偿金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撑。

  法院经审理后判定,某超市赔给小黄1004元。(文中人物系化名)回来搜狐,检查更加多